通知公告/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关于评选第二届“校园之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7 08:32:00 浏览次数:305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校园之星”评选


  工 作 方 案


  经六安市清水河学校德育领导组研究决定,按照《六安市清水河学校2014--2016德育工作三年规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树立先进的学生典型,展现优秀学生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围绕“争当校园文明之星,共创和谐书香校园”的主题,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公正,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有效地激励全体学生“志存高远、奋勇争先、勇于拼搏、敢于创新”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充分展现学校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成果,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有礼、勤奋求知、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我校“校园之星”每一学年评选一次。)


  二、活动口号:今日校园之星 明日社会栋梁


  三、活动理念:赏识 关注 激励 凸现个性--以赏识的情感关注与激励每一名学生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智慧之星、德育之星、劳动之星、文学之星、书画之星、音乐之星、体育之星,共七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三名学生,共计二十一名学生。


  五、评选条件:


  (一)必要条件:


  1、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受到校纪处分而未取消处分决定的同学不得参加评选)。


  2、思想健康,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或学习不断进步。。


  (二)相应条件:指在具备上述必要条件的基础上,另具有各项目所需要的优秀表现或特殊才能,并在相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智慧之星:志向远大,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勤于思考,学习方法得当,学习成绩稳居班级前三名,在同学中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德育之星:仪容仪表符合学校规定,言行举止文明有礼,尊重他人,见到师长主动问好,见到同学主动打招呼,遵守社会公德,无说脏话、无乱丢乱扔乱画的行为。尊重同学,关心同学,善于合作,积极主动地在生活上、学习上帮助同学。不给同学起绰号,不说不做伤害同学感情的话,不挑拨离间,不以大欺小,不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无理取闹。


  劳动之星:热爱劳动,讲究个人卫生,主动做好公共卫生,能主动清扫不干净的场所或经常主动捡起地上的垃圾。有环保意识,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宣传环保知识。


  文学之星:热爱文学,善于阅读,善于写作,有一定的文学功底,平时的作文能得到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并在校内外的作文比赛上获奖或在校内外刊物上发表过文章。


  书画之星:热爱书法或绘画、摄、手工制作等,经常进行训练或创作,并在校内外的书画比赛中获奖。


  音乐之星:热爱音乐,有一定的音乐特长,经常进行训练,并在校内外的比赛中获过奖或在大型的文艺演出中进行过表演。


  体育之星:身体健康,热爱运动,有体育特长,在校内外的体育比赛中获过奖。


  六、评选时间、过程及方法:


  评选时间: 每一年度秋学期的最后一个学月。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周一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同学进行动员,并召开全体年级组长、班主任会议进行安排和布置;


  2、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在班上进行宣讲,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参加相关项目的评选;


  3、制作宣传展板和在学校网站公布评选方案。


  (二)学生自我申报、班级推选阶段


  1、学生根据各项目的评选条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班主任进行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班会课,全校各班在班主任的亲自组织下,每名参评学生走上讲台,每人发表3--5分钟的参评演讲。要求每位学生要讲出自己参评的动机、优点、优势和特长,以及自己今后学习、成长的努力方向和行动计划(要结合参评的项目进行演讲)。然后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对参评人一一进行投票,并安排同学在班会课上当堂唱票、统计投票结果。对票数超过班级人数80%的参评人,班主任方可向年级组推荐。


  (三)年级组初审阶段


  1、各班班主任让本班所推荐的参评学生填写《申报表》并交给年级组长。


  2、年级组根据参评学生所需要具备的“必要条件”和“相应条件”进行审核,按照学校所分配的指标,一同商议、推荐本年级参评学生。


  3、各年级在推荐参评学生时,请按照各位学生参评优势的高低顺序排序后,将本年级参评学生的名单和《申报表》交到德育处。


  (四)德育处审核


  1、德育处根据各年级上报的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结合各项目的评选条件,逐一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学生要向班主任、学生进行深入了解。


  2、德育处将各项获选人的名单和有关材料整理后,上报“校园之星”评选领导组。


  (五)“校园之星”评选领导组评定拟表彰对象


  “校园之星”评选领导组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确定拟表彰的“校园之星”。


  (六)“校园之星”候选人公示阶段


  1、学校通过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公示“校园之星”候选人的名单;


  2、在公示阶段,学生和教师可对“校园之星”候选人进行监督和提出反对意见,如名不符实,将取消“校园之星”候选人资格,然后顺次补选相关候选人。


  (七)“校园之星”评选领导组确定“校园之星”名单


  “校园之星”评选领导组经过讨论研究,确认“校园之星”名单。


  (八)表彰奖励阶段


  1、表彰奖励准备阶段。


  2、在操场隆重举行“校园之星”表彰奖励大会,邀请学校“六安市清水河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委员和学校领导为“校园之星”颁奖。


  七、奖励办法


  (1)颁发荣誉证书和荣誉奖杯;


  (2)在学校网站、广播室公布“校园之星”的名单;


  (3)通过学校橱窗进行宣传,配上各位“校园之星”的简介和人生格言;


  (4)优先推荐“校园之星”参加国家、省、市的各类优秀学生评比和各项竞赛活动。


  八、领导机构


  组       长:  袁春林


  执行组长: 卞文堂


  副  组 长: 张玉文  赵光辉  汤  会


  组       员: 各年级组组长  汤  会    张良春    汪大四


  九、评选活动要求


  1、各年级、各班以及相关教研组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要以该项评选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并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展示班级教育教学成果及推进各班素质教育的平台,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在学生中树立榜样,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各班主任要把“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作为实施班级管理、建设班级文化的切入点来抓好、落实好,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选条件,明确个人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并在学习与生活中积极地付诸于实践。


  3、在评选过程中,每位学生均可以根据各项目,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一人只能申报一项。


  4、各年级、各班在“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中,要遵循“公正性、主体性、及时性”原则。在具体操作中要充分体现出公平、公正,能被学生接受,提高评比的可信度。评比的目的主要在于激发学生内心的竞争意识,因此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现先进典型要及时表扬并加以宣传,扩大典型事迹在集体中的影响力。


  5、《申报表》先由学生自己填写,然后按照评比程序由家长、班主任、---组依次填写。学生先进事迹介绍由学生自己填写,200--400字,要求要重点介绍自己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以及所获得的荣誉,突出介绍符合评选项目的典型事迹,并简要谈谈后段的奋斗目标和人生理想。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德育领导组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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